分割拆零銷售,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商品住宅按照房間或特定面積單位進行分割,并將這些分割單元分別銷售給不同購房者的行為。其常見形式包括:將一套住宅拆分為多個獨立產權單元銷售、以“酒店式公寓”名義分割銷售、或將商業、辦公用房改造為住宅單元零散出售。
近年來,部分房地產企業為加速資金回籠、規避限購政策或應對市場下行壓力,采用分割拆零銷售模式。尤其在商業地產和公寓項目中較為普遍,例如將整層辦公樓分割為20-30平方米的小型單元,分別出售給投資者或個人使用者。
商品住宅的規劃設計、消防驗收等均以“套”為基本單位。分割銷售可能改變房屋使用功能,違反《城鄉規劃法》《消防法》等相關規定。例如,將商業用房改為住宅使用,可能導致消防安全隱患、配套設施不足等問題。
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》明確規定,不動產單元應當具有獨立使用價值。分割后的單元往往無法滿足獨立登記條件,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產權證書,權益保障存在重大風險。
《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:“商品住宅按套銷售,不得分割拆零銷售。”該條款旨在保障住宅使用功能的完整性和社區管理的規范性。
房地產開發企業分割拆零銷售商品住宅的行為,雖然在短期內可能帶來銷售收益,但從長期看既違反法律法規,又損害購房者權益,更不利于行業健康發展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堅守合規底線,通過提升產品品質和服務水平來實現可持續發展。同時,監管部門需要加強執法力度,購房者也應提高風險意識,共同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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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22 21:40:44